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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照评不误

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年内进行
1999-02-05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李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4日讯记者李新报道: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近来一些媒体有关“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不再评选全国卫生城市”的报道不实。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爱卫会有关会议上作出决定,今后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仍将每3年举行一次,今后城市卫生检查评比实行申报制,按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作为“流动红旗”式的全国卫生城市冠名将不再进行。

“国家卫生城市”是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考核标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多次严格考核而授予的荣誉称号,与属于流动红旗式的“全国卫生城市”冠名性质不同。我国现在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有威海、大连、厦门等29个,仅占全国城市总数约4%。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将有重大修改。一些对城市卫生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基础设施等硬性指标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另外一些重要的指标将适当提高。

据悉,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将在今年适当时间继续进行,目前正在积极准备。为避免名词混淆引起误解,此次卫生检查评比只按得分高低公布参检城市名次,不再冠名“全国卫生城市”。在全国城市卫生检查中成绩突出,将作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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